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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2020-09-29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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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
2020-04-22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pdf 附件:长治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任务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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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2019-11-07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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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
2020-02-19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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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2-26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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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通知
2020-10-25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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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019-02-26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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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9-1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下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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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09-2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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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减少人员接触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2020-01-27
、返长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或有武汉来长、返长人员参加聚会等活动,要及时报告社区及当地卫健、疾控部门。 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黄河干支流耗水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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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2018-03-0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docx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直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进行调整的通知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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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0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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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0-02-25
晋政办发〔2020〕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一)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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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5
,更不能懈怠、懒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靠联防联控、群策群力,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守护人民健康。 长治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长治市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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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的通知
2020-03-08
防疫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按规定延续劳动关系,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协商解决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或生活补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局、各县区政府)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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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的通知
2020-03-09
要求,对受防疫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按规定延续劳动关系,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协商解决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或生活补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局、各县区政府)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