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启用 “双公示”数据新标准的通知
来源 :省信用信息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13
各数据报送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790号,已以晋发改财金发〔2018〕668号转发),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改财金发〔2018〕731号)等文件要求,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按照新版“双公示”数据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请各数据报送单位按照最新的“双公示”数据模板(2019标准)及时准确地进行数据填报,确保“双公示”工作扎实有效地继续推进。
联系电话:0351-3119607 0351-3119641
附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字段详细说明.docx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
(山西省信用信息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