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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曝光违规股东让银保机构更规矩
2020-07-07
据报道,为严肃市场纪律,规范股东行为,中国银保监会4日首次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社会公众对银保机构的专业性知之甚少,但银保机构和公众利益却密切相关。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银保机构。市场中,企业更和银保机构形成了利益攸关关系。必须指出的是,银保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关系,有时并不对称。所以,才会出现社会公众基于信任和银保机构发生的合同关系,并没有得到真正保全。譬如,公众
- 沪深交易所: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 2021-02-09
- 证监会:规范市场化融资行为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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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下发《征信机构监管指引》 征信机构注册资本10%提取保证金
2015-12-02
或者拟变更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个人征信机构变更出资额少于公司资本总额5%或者变更持股少于公司股份5%的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 《指引》第六条指出的个人征信机构审慎性条件包括,第一,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设只能部门,员工队伍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第二拥有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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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
2016-11-27
申报材料 1、股东或合伙人成立机构的会议纪要 2、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简历,专职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提供《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档案) 4、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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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启用新的登记程序的通知
2015-09-24
)股东(发起人)情况表。(具体表格样式登陆:长治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 jngsj.gov.cn”“一照一码”材料中“内外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整合版”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附件表中下载)。申报纸质材料时一并上报。10月20日后不再使用旧的登记表格。 三、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改革前已登记的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办理营业执照换发手续(集中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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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2020-10-13
、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一)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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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农村信用社风险处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7-09-18
政务考核并列入督办事项,将为高风险农信社引进股东或战略投资者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列出时间表,按季考核和通报。省联社大同办事处逐级落实责任,强化风险处置进度考核,加大绩效挂钩比例,对处置不力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大同银监分局要强化属地监管,对属地监管部门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推动改制化险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策保障 (一)相关部门协同发力 市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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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强化董监高主体责任 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2020-07-29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同时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合义务。 证监会表示,新证券法创新监管方式,调整了原来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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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强化董监高主体责任 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2020-08-10
审议通过;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同时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合义务。 证监会表示,新证券法创新监管方式,调整了原来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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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2020-10-11
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 一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增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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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
2019-12-12
(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四)股权结构说明,包括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股东在本机构以外的实体持股情况,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用评级分析人员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文件;(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犯有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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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2017-08-23
、评价等治理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切实改进激励约束机制,纠正过于追求短期股东回报和收益、忽视客户服务和长期稳健发展的绩效考评体系。 (十二)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机制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落实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完善配套管理流程和考核机制,立足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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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体验“拔罐”被套路:一个坑接着一个坑
2020-05-08
部门投诉,利用公安或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协调明确实际经营主体,确定追偿对象,为进一步诉讼维权提供便利。在维权过程中,如遭遇企业注销的情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续向企业经营者或股东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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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财务造假 讲好证券市场故事
2020-06-18
。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处罚幅度也由原来最高可处以业务收入五倍的罚款提高到十倍。尽管如此,还须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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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第三方投诉平台反遭投诉,莫让“套路”损害了公正性
2020-08-18
商家声誉,诱发舆情危机等。显然,程序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竞争对手创造了机会,搞恶意投诉、虚假投诉来诋毁商家,借此从中渔利。而平台红黑榜排名潜藏的评价“套路”,则给商家留下了消除不良记录的机会,造成榜单排名良莠不齐,缺乏可靠性。 而且,平台的中立性难以保证,虽然大部分第三方投诉平台都号称“公平、公正、不盈利”,但其平台的股东背景复杂,往往可能导致其选择性地曝光商家,甚至可能出现借机牟利的情况。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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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保护投资者利益建设诚信守法资本市场
2020-08-31
看似高效,实则难以根治,且容易引起后续市场争议;有些问题看似不大,其实牵涉利益众多,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等涉嫌违法主体惩戒力度不足,难以做到“惩前毖后”;还有些问题久拖不决,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证券发行注册制逐渐从科创板推广到创业板,从增量改革到存量改革逐渐推进,同时叠加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持续扩大,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到了“补短板”的关键时期。证券发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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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用“拼图”完善创新生态
2015-08-03
上海政府部门已手握一块涉及百余万企业、两千万市民信用状况的“拼图”,据此,他们有机会更精准地提供公共服务,并减少不必要的管制。不久前通过的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以及其后的首份落地政策中,信用管理制度都占据一席之地。可以说,上海正借助信用体系完善创新生态。 告别“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作为“22条意见”的首个落地政策,上海市工商局近期显著放宽了对企业变更股东的管制。敢于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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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2018-04-09
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转让证券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账户开立、资金存放、登记结算等业务的机构; (五)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发行担保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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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财金 〔2016〕 2798号 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
2017-08-22
或参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或私募基金等;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批; (3)股票发行上市、重组上市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审核。 2.法律及政策依据: (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2)《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期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