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城区:我区公车统一“标识化”
2018-04-01
3月29日上午,我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统一“标识化”管理。 本次公务用车标识化,是根据省、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规格、统一制作、统一张贴、统一管理。此次统一标识的范围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等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标识由山西省统一规定,我市统一制作,全市十三个县区统一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