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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我区公车统一“标识化”

来源 :长治城区新闻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02

3月29日上午,我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统一“标识化”管理。
  本次公务用车标识化,是根据省、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规格、统一制作、统一张贴、统一管理。此次统一标识的范围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等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标识由山西省统一规定,我市统一制作,全市十三个县区统一监督电话,并要求在车辆左右前车门中心适当位置粘贴“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0355-6360000”标识贴,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自我区公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成立了公车调度平台。目前,平台共有公务用车68辆,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42辆,其中白标33对,蓝标9对,黑色车身张贴白标,白色车身则张贴蓝标。
  通过实施统一“标识化”,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了公务用车的使用透明度,有利于杜绝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现象,节约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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