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治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7-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有关规定,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职权划转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治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予以网上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治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公布。市直各部门要在最新的权责清单事项范围内严格依法用权,做到权责一致、权责对应。按照“清单之外无职权”的要求,市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在权责清单之外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级、市级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动态调整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责运行机制。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