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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防疫期间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作者 :丁维丽 来源 :长治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04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2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发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鉴于疫情严峻,全市两级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现场立案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时间视情形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需要查询案件、网上立案、办理调解、涉诉信访、法律咨询、申请延期开庭、提交诉讼材料及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山西省移动微法院、12368服务热线、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联系法官或相关工作人员;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通过多元化诉讼服务方式,一如既往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丁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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