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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长治”网站信息公示异议处理暂行办法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5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长治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流程,进一步作好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以下简称异议处理)工作,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信用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主体)信用办负责统筹异议处理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审核异议办理意见。

第三条(申请主体) 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主体),可以对涉及申请主体信用信息提出有异议处理申请。(自然人异议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受理主体) 市发改委负责受理异议处理申请,核查异议信息,根据公共信用信息提供部门(以下简称信源单位)提出的核实和处置意见,向信用办提出异议办理意见,根据最终审核意见,向申请主体作出答复。

第五条(配合主体)信源单位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异议信息的核实和处置工作,出具异议信息处理意见的函(附件2)。

第六条(实施范围) 申请主体在“信用长治”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时,对查询结果有下列情形的,可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1)记载错误或者遗漏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3)超过公示期限未撤消的公示信息;

(4)信源单位同意撤消或已撤消的信息;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公开或应撤消的信息。

第七条(申请方式) 申请主体通过“信用长治”网站邮箱提交异议处理申请材料。与邮件相同版本的申请材料原件邮寄市发改委。异议处理申请须由申请主体提出。

第八条(受理条件)申请主体申请异议处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信息处理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源单位出具异议信息处理意见的函;

5、其他需要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的真实性由申请主体负责。 

第九条(审查受理) 市发改委收到申请材料原件后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全、异议信息描述不清楚的,不予受理。申请主体无正当理由就同一信息重复提出异议处理申请,且已做出明确答复的,不再受理。

第十条(异议标注) 市发改委同意受理之日起,在办理期间,对“信用长治”网站上公示的该信息做出“异议正在处理”的标注,不再提供该信息查询。

第十一条(办理过程)申请受理后,市发改委进行信息核查,如有必要,将申请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转送给信源单位进行核实,信源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市发改委接到反馈意见或通过核查后,根据第四条有关要求进行相应办理。

第十二条(办理结果)市发改委根据审核意见,通知申请主体审核意见,对异议信息取消标注,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第十三条(办理时限) 市发改委同意受理当天进行异议标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提出异议办理意见;信用办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需信源单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异议保护)信源单位在收到异议处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将取消异议标注,恢复该信息的查询,电话告知申请主体。

第十五条(失信行为)申请主体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入信用信息失信名单,纳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第十六条(解释权)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归省信用办。

第十七条(实施时间)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异议信息处理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主体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手机/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方式

手机/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事由

□撤销    □修改   □补充    □其他                 

异议信息描述

(请详细填写异议信息来源部门、异议信息事项,并准确描述异议原因及相关证据,可另附页) 

 

 

 

 

 

 

 

 

 

 

 

 

申请主体(代理人)承诺:

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同意将申请主体列入信用信息失信名单。

申请主体/代理人(签名/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2

异议信息办理反馈单

编号:

申请单位

 

异议信息申请内容

 

异议信息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盖章)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地址

 

联系人E-mail

 

 

 

附件3:

关于****公司(单位)异议信息处理意见的函

函字****号

省信用办:

申请主体                  公司(单位)就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提出异议处理申请,现就有关情况如下:

行政决定文号:                        。

行政决定事由:                        。

异议处理依据:

异议处理意见: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你办的要求,我们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1、异议处理依据

2、处理意见

 

 

行政决定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异议信息办理流程图


文章关键字: 异议 信息 主体 信用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