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工作 提升信息质量的通知
作者 :长治市发改委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16
关于补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工作
提升信息质量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切实提升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晋发改信用发〔2020〕491号)要求,为尽快开展信息补录工作,提高信息归集数量和质量,现将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信息报送情况
(一)“双公示”信息。2019年7月至今,向市信用信用共享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的市级部门是:市公安局31643条、市交通局2767条、市审批局1291条、市市场监管局687条、市生态环境局337条、市编办332条、市文旅局100条、市卫健委48条、市综合执法局26条、市应急局20条、市商务局12条、市人社局12、市教育局11条、市水利局8条、市体育局4条、市能源局4条、市金融办3条、市财政局2条、市人防办1条。县区报送“双公示”信息情况:襄垣县3266条、潞州区2824条、屯留区1158条、沁县1076条、潞城区746条、壶关县359条、黎城县324条、上党区249条、长子县206条、武乡县206条、沁源县178条、平顺县41条。
(二)“双公示”事项目录。截至目前,已报送“双公示”事项目录的市级部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人行长治市中支、市审批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支队、长治市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已报送的县区:上党区、屯留区、襄垣县、黎城县、沁县。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数据质量控制。进一步减少重复报送,对已报送的信息建立台账,减少因多次报送产生的数据重复(注意检查空格、全半角等原因)。要注意杜绝必填项空白,填写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日期格式不符、字符长度超出等)、统一代码与主体不匹配等问题发生。
(二)开展信息补录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对2019年7月1日至今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对漏报未报的信息进行补报,请在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补报工作,实现数据全覆盖、无遗漏。工作量较大的单位可多人同时登录平台补录信息。
(三)及时推送“双公示”信息。各级“双公示”信息报送部门要做到有效开展、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双公示”信息产生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决定作出日期>20天属于迟报。在信息报送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信用办沟通。
(四)报送“双公示”事项目录。此项数据应在县区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和“信用长治”网站公开,请还未报送的县区、部门认真梳理“双公示”事项目录,并在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信用办邮箱。
(五)按月通报。自10月起,市信用办将每月对各县区、各部门“双公示”信息上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希望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归集,确保数据归集的质量和时效。
附件: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切实提升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晋发改信用发〔2020〕491号
联系人:孙卫平 联系电话:0355-3035469
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