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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反诈劝阻牵出“案中案”!

作者 :长治市公安局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9

原本以为是电诈受害人,不曾想却是网络赌徒,近日,长治公安就遇到了这样反转的剧情……

8月17日,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西火派出所接到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指令:辖区村民苏某近日向疑似涉诈账户转账,受骗风险较大。

接到预警后,民警及时与苏某取得联系并见面核实,可苏某面对民警的劝阻,坚称自己是在网上玩游戏充值,并未遇到诈骗。不论民警如何询问,苏某始终不肯透露实情。民警判断苏某坚不吐实的背后肯定有“猫腻”,便迅速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苏某多次使用手机内的赌博APP参与网络赌博。

目前,苏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8月19日,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余吾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指令:辖区居民苗某向涉诈账户转账,有被网络诈骗的风险。民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苗某,但苗某始终不接电话,感觉情况异常的民警火速赶往其家中进行劝阻。

面对民警的询问和劝阻,苗某始终否认被骗,但神情异常紧张,对民警提出的问题也含糊其辞不愿回答,苗某的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查看苗某的手机,发现其通过某APP参与网络赌博。经询问,苗某对自己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苗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近日,襄垣县公安局王村派出所接到反诈中心预警指令:村民马某与涉诈账户存在多次交易,可能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求立即进行劝阻。

民警火速赶到马某家中,但对方始终坚称自己没有被骗,只是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还信用卡和网络贷款。然而,细心的民警发现,在沟通过程中,马某神情紧张,举止反常。在征得马某同意后,民警查看了其手机上的各类聊天软件及APP,发现其频繁转账的对象竟然是赌博网站。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事实。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网络赌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针对赌博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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