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来源 :信用承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浙江等50个地区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80号)精神,我部制定了《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部社保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