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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9-1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 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9〕104号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你们关于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2020-08-1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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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反诈大数据平台建设
2020-08-27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精准治理、有效治理,加快健全完善行业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反诈大数据平台建设。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和手法不断翻新,诈骗活动呈现从电话诈骗向互联网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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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联合七家中央单位发布关于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加强信息共享与失信惩戒的意见
2019-08-06
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完善科创板配套保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刘鹤副总理在科创板开板仪式上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资本市场发展基石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公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要求的细化落实。 《意见》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着手,主要从加强部际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两方面着手,明确了四项工作机制: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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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
2018-07-26
发改办财金〔2018〕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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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维良副主任和杨子强行长助理召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议
2015-11-19
。 会议就推进下一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掌握各方面工作进展,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二是加快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带头,推动部门、地方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向共享交换平台报送信息。三是做好“信用中国”网站运行,继续开展地方信用周和行业信用周活动,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持续更新信息。四是做好今年总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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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2020-08-04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做好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点围绕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和非现场监管流程,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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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8-12-06
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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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9-02-14
发改财金〔2018〕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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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信用领域首部国家级规范性文件出台
2017-11-02
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以下简称“红名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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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2019-05-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国家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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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无人化”、更难防、可网购 远程办公“黑科技”竟成电信网络诈骗利器
2020-05-07
谋财。”漳州市反诈骗中心主任陈捷忠说。 今年初,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明确提出,要统筹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及其黑灰产业开展全链条打击。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臧雷指出,通信管理部门、通信运营商等应加强监管责任。 记者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处了解到,当前并无相关规定对“多卡宝”、GOIP一类设备的制造、交易、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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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11-02
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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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7-23
息提供部际“总对总”共享服务。各级要优势互补,各负其责,齐抓共推,形成合力。能够通过共享获取或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 (五)加快推进存量数据整合,全力支撑信息共享集成。各地要积极开展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2019年底前,确保所有市县实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整合入库与更新汇交工作。2020年底前,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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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财金[2017]10号 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09-02
、保险费率、招标采购、参团旅游、人员招录等方面采取差别化服务,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效果。 (四)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建立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类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使用超过期限的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信息修复方式。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调 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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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11-27
签署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业法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对失信企业在信贷担保、保险费率、招投标采购等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的效果。 六、机制保障 (一)指导协调机制 在国务院“走出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内,加强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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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告的解读
2018-03-18
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第三十二条具体规定了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其中第一项规定与第二十条第九项规定对应。第六项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的规定,参照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发起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和国务院4月23日常务会议研究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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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8-09-11
手段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效果。 (四)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建立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类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使用超过期限的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信息修复方式。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调 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建立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