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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起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2018-07-25
长质监局发2018-56号关于对四起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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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 (试行)
2017-07-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加快形成全社会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推进“诚信山西”建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晋政发〔2014〕40号)、《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5〕21号)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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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拟开展信用评级 分级处置失信行为
2020-06-08
当前,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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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拟开展信用评级 分级处置失信行为
2020-06-08
当前,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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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18-03-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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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黑名单”:让不文明行为无地自容
2020-08-13
前阵子正是赏荷的好时机,南京玄武湖景区的荷花引来无数人驻足观赏,然而,一名游客却在景区内擅自采摘罕见的并蒂莲花。此事引起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在为并蒂莲花感到心痛的同时,也对该游客的行为感到愤怒不已。最终,相关部门对该游客处以200元罚款,并将其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被记录在案的首例不文明行为。 不文明行为记录类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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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黑名单”:让不文明行为无地自容
2020-08-13
前阵子正是赏荷的好时机,南京玄武湖景区的荷花引来无数人驻足观赏,然而,一名游客却在景区内擅自采摘罕见的并蒂莲花。此事引起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在为并蒂莲花感到心痛的同时,也对该游客的行为感到愤怒不已。最终,相关部门对该游客处以200元罚款,并将其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被记录在案的首例不文明行为。 不文明行为记录类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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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严打不正当营销行为
2020-09-29
长期以来,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加重人们的看病负担。 对此,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于今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并将给予回扣等7种不正当的价格和营销行为,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促进医药价格回归合理。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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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6-28
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8〕10号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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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泛化乱象调查:失信行为“箩筐化”之忧
2020-07-13
继去年“献血加信用分”引起热议后,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话题再刷一波存在感。 记者梳理“信用中国”网站发现,多地出台规定,将隐瞒疫病史、接触史等列为失信行为,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南京、厦门等地,还将拒不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公共场所故意不佩戴口罩等,认定为失信行为。 近年来,社会信用管理的触角,已经延伸至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细化社会治理的同时,也引发人们对信用惩戒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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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财金【2016】2202号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017-08-16
发改财金【2016】2202号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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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依法严查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2018-12-06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发布《关于交办消费品违法行为线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稽查队伍,严厉查处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根据《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在前期委托相关单位摸底排查了一批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线索,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对线索进行核查办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执法队伍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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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
2019-06-05
6月3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地铁霸座、进食等“严重违规者”的处罚细则。有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且拒绝参与志愿服务的行为人,即日起将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的治理,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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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发布 侵权假冒行为将与信用挂钩
2020-06-10
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数码产品、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化妆品等消费品,是今年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的重点。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2020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查办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大重点时段抽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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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发布 侵权假冒行为将与信用挂钩
2020-06-14
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数码产品、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化妆品等消费品,是今年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的重点。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2020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查办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大重点时段抽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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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11-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办〔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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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2020-01-06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通知》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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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发布 直播带货刷单将被劝诫
2020-06-29
近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直播带货禁止刷单,主播直播时禁止抽烟、低俗举动和危险动作等,一旦发现广告协会将进行劝诫,督促整改。该《规范》为国内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网络直播带货禁止刷单 《规范》中明确禁止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以及篡改交易数据、用户评价等行为,商家不得发布产品、服务信息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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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财金[2016]2370号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
2017-08-25
发改财金[2016]2370号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 山西严查非法征用占用草原行为 2021-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