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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1-31

    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及时填报;新增或发生变化的信息,应在15个工作日内填报。 第十条 主管部门应通过监督执法、举报核实、与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主填报信息进行补充。 第三章 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由信用系统根据采集的信用信息智能计算得出,并动态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基础分值为1000分,得分等于或高于

  • 关于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11-04

    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实行量化评分制,基础分70分,对优良信用信息实行加分制,不良信用信息实行扣分制,信用记录参考范围为自评价之日起追溯近一年内所有“四库一平台”记录的信用信息。具体依据《山西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计分,其信用等级根据分值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一)A级(优秀):年度得分在90(含

  •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 2017-09-18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配及评分表 一、招标代理机构基本素质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素质指标体系由三方面构成,分别是企业规模、从业经验、人员状况。权重为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得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2-05

    。 三、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 税务总局: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措施 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 2020-09-26

    级的概率。 同时,《公告》还调整了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对于因年度指标得分不满40分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直接判级的D级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此外,《公告》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即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3月份集中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

  • “无形信用”变“有用资产” 2020-06-03

    经济生态指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指标、优秀自信的文化生态指标、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指标、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指标分门别类,设置成26大类360多个具有操作性的指标分值。 “获得分值越多,信用等级越高,贷款越容易金额也越多,出去打工企业都会优先聘用。”燕洞镇交乐村党支部书记姚正云表示,村里有290多户靠信用贷款发展养蚕、龙骨花等生态产业,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近万元。 通过信用体系评级赋值,让精神与

  • 银税互动让纳税信用“变现” 2020-11-16

    %,这让杨景华紧绷了半年多的神经放松了些。 因为疫情被迫中断的防爆工具自动化生产线改造,从6月开始也重新开工,现在已进入调试阶段;已经建好的新厂区也将设备引进提上了日程。 按照国家政策,河北省税务部门已将能够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企业范围由原先的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拓展至M级企业(M级企业为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纳入“银税互动”涉及的

  • 银税互动让纳税信用“变现” 2020-11-16

    上升了5%,这让杨景华紧绷了半年多的神经放松了些。 因为疫情被迫中断的防爆工具自动化生产线改造,从6月开始也重新开工,现在已进入调试阶段;已经建好的新厂区也将设备引进提上了日程。 按照国家政策,河北省税务部门已将能够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企业范围由原先的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拓展至M级企业(M级企业为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纳入“银税互动

  •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9-10-07

    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开展研发,设立研发、科技服务等机构。 十二、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进行登记管理,运营所得利润主要用于机构管理运行、建设发展和研发创新等,出资方不得分红。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 关于《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告的解读 2018-03-18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明确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信用信息的组成、数据采集来源等,旨在统一纳税信用信息的构成和数据采集来源。第三章《纳税信用评价》主要明确纳税信用评价的方式、年度指标得分、直接判级的方法、纳税信用级别的设定、不参加本期评价、不能评为A级、直接判为D级以及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情形。第四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明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和发布的责任与时间、分级分类依法有序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8-29

    分为满分。 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定期修订。 第八条 根据综合评分结果,70分及以上的,动态考核结论为合格;60分-69分的,动态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的,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综合评分结果,85分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级;60分-84分的,信用等级为B级;59分及以下的,信用等级为C级。根据得分高低和信用评价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2019-08-25

    或者盖章。承检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报告负责。 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经组织实施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承检机构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