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行长治市分行多策并施推进便利化政策传导落地 2022-09-04
- 两部门印发工作指引 跨境业务需确保客户信息准确性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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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2020-01-06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通知》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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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当心投资理财类诈骗让你倾家荡产
2020-06-11
就是那么简单”“资深导师,一对一辅导”“一部手机即可,在家轻松把钱赚”,还附带“跟对了老师,今天又赚了2万元”“今天挣了1万多,谢谢客服”等微信聊天截图及各种盈利提现截图。 在这种热烈气氛的烘托下,陈某便和这两人中的一名叫“宝贝”的微信好友联系。客服“宝贝”称他们是做外汇投资的,类似于股票且掌握炒股系统漏洞,手机在线操作1小时~2小时,加上一对一“理财师”的指导,稳赚不赔,操作提现秒到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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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理财师”带队,日进斗金?当心投资理财类诈骗让你倾家荡产
2020-06-23
种热烈气氛的烘托下,陈某便与其中一人微信联系。对方自称是做外汇投资的客服,该投资类似于股票,并且他们还掌握了炒股系统漏洞,手机在线操作1-2小时,加上一对一“理财师”的指导稳赚不赔,操作提现秒到账,需要支付“理财师”盈利金额的2%为佣金。一周后,禁不住诱惑的陈某按照客服提示,在微信添加了“金石进金商城”公众号,按照提示填写了个人信息注册了会员,并向平台账户内首次充值3.6万元。客服称当日“理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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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部署出台商业银行小微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2020-05-28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宣布,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措施内容涵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转板、中小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债券市场、金融违法处罚等诸多领域。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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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
2020-06-02
据央行网站消息,今年以来,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在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重点围绕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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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020-06-10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银行内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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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11-27
“一带一路”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危害我国家声誉利益等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主体、责任人和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一)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主体的信用记录 对外投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如出现违反国内及合作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公约、联合国决议,未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虚假投资、捏造伪造项目信息骗取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骗取资金以及办理资金购汇及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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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互联网“反催收联盟”涌现 套路违法不可信
2020-05-12
、制造假病历、社区隔离证明等,收取高额费用帮助借款人逃避债务。 然而,这些“反催收中介”真的靠谱吗?这些行为可能触犯了哪些法律?借款人采用他们的办法欠款不还,又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疫情暴发初期,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于1月31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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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财金 〔2016〕 2798号 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
2017-08-22
管局、外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民航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在2014年上述部分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现就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联合惩戒的对象 联合惩戒对象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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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复工路 宁波市税务部门与38家银行建立银税互动机制
2020-05-26
表示。 信用转换,纾解订单困局 受疫情全球蔓延影响,宁波出口企业遭遇了一场“倒春寒”。许多出口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履约难、接单难”的订单困局,其中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出口企业更陷入资金紧张的困境。 宁波市税务部门联合商业银行,根据出口企业年度出口退税额、应收出口外汇货款等出口退税数据,结合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和纳税信用评级授信,将出口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为中小出口企业“贷”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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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直播带货惊现金融陷阱 银保监会细数各种套路
2020-11-01
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消费观念。 诈骗风险 银保监会指出,主体混乱,可能隐藏诈骗风险是金融直播营销的主要风险之一。 一是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由于直播平台开设账号基本无门槛限制,一些无资质主体擅自开展金融产品直播营销,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甚至有所谓的“科技公司”“咨询公司”以投资虚拟货币、外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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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2020-11-16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财库〔202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称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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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08-30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九、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防止民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三十)防范跨境业务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提高跨境并表风险管理能力,加快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充足。加强境外合规管理,及时排查反洗钱和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提高银行及其客户科学分析外汇收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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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9-03-06
信用等级为A级,且适用A级管理1年以上; (二)积极支持配合检验检疫工作,进出口货物质量或服务长期稳定,连续3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质量索赔和争议; (三)上一年度报检差错率1%以下; (四)在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相关部门1年内没有失信或违法违规记录。 第二十一条 AA级企业的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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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7-08-27
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银行信贷、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货物通关、税收征缴、社保缴费、外汇管理、劳动用工、价格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强化行政监管性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三、强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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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用长三角”到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信用正助推长三角一体化
2020-07-02
、环境保护、旅游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推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联合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着力联合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探索路径、作出示范。 今年2月1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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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2019-04-09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的参考。 (三十一)核准与管理相关外汇额度及办理部分基于信用的跨境融资业务时,将失信信息作为审慎性参考。 (三十二)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取消中央储备代储资格,不得作为政策性粮食收储委托库点,限制参与政策性粮食竞买。 (三十三)对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时,参考其统计信用状况,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不予颁发政府荣誉;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获得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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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2019-05-15
保险机构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案的参考依据。 (二十七)在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对失信责任主体予以重点关注。 (二十八)依法将失信责任主体的违法失信记录作为公司债券核准或备案的参考。 (二十九)将失信信息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参考。 (三十)将失信信息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的参考。 (三十一)核准与管理相关外汇额度及办理部分基于信用的跨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