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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新增诚信原则 营造尊重创新的营商环境
2020-10-20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法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了行政保护相关制度,新增了诚信原则等内容,以进一步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 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方面,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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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健全专利商标代理信用档案
2020-05-11
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深化“蓝天”行动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六个方面部署各地组织开展2020年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明确,健全专利、商标代理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持续整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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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02-03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流程,允许申请人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的同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创新审查方式,更大范围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理、远程审理。推动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工具调节作用。进一步完善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实现专利优先审查的全程网办。 (四)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工作社会意见反馈机制,加强审查质量社会反馈信息的有效利用,进一步优化审查质量监督模式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2021-08-0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2021-08-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信用监管 2023-03-0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信用监管 2023-03-13
- 《专利代理信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1-09-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 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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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
2020-10-29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和保护对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改进提升,正确处理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临时过境等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关于强化法律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对涉及自贸试验区经济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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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
2020-10-29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和保护对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改进提升,正确处理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临时过境等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关于强化法律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对涉及自贸试验区经济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
- 知识产权强保护再度出击 严重失信主体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 2018-12-11
- 《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发布 2024-08-20
- 我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2024-11-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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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2018-10-28
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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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12-23
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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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02-28
有利条件 (十一)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打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