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信息来源:双公示
| 处罚相对人名称 | 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427012395396Q |
| 法人代表 | 雷学波 |
| 文书号 | 壶自然资执罚决字〔2026〕2号 |
| 处罚行为 | 非法占用土地 |
| 处罚事由 | 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店镇呈祥村(原河口村)集体土地,修建壶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正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处以违法占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陆万壹仟玖佰捌拾陆元陆角整(¥61986.60元)。 |
| 决定日期 | 2026/04/01 |
| 处罚机关 | 壶关县自然资源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