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东信砂石建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双公示
| 处罚相对人名称 | 壶关县东信砂石建材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427556554922P |
| 法人代表 | 武振军 |
| 文书号 | (壶)应急罚【2025】13号 |
| 处罚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事由 | 2025年7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壶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采场东北侧最下方工作台阶高约17m,超台阶设计高度(10m);2.采场北侧1315台阶、1335台阶坡面角大块悬石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该公司第一项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试行)》(矿安[2023]144号)附件中明确的裁量基准,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项事实经专家认定,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勘验后企业已完成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综上,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决定日期 | 2025/08/22 |
| 处罚机关 | 壶关县应急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