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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统计局开展《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

作者 :长治市统计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19

为了加强社会信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按照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长治市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讲,贯彻落实到位,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一、高度重视,推进学习工作落实

局领导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部署,对集中开展学习《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党组集中学习、支部专题学习,相关专业培训,企业基层宣讲等多形式多范围,开展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学习,深化专题宣讲效果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纳入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对《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全文深入学习,并进行解读,开展交流讨论。

二是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传达文件通知,学习全文,要求党员带头把学习好、宣传好《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作为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

三、培训入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是借助统计专业培训,向广大基层统计报表人员宣讲《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提升大家自觉依法统计、诚实守信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市县统计系统专业配合,在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统计数据核查、调研指导、执法检查等工作中,联系实际开展对《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解读,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化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规划,学习贯彻长效机制

一是为了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学习宣传工作,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中将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任务,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管理。

二是长期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知晓度和信用意识,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各项工作互促共进,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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