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08

一、查看是否满足修复条件
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
二、满足修复条件后,准备以下材料:
材料一:《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材料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 明材料等;其他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
材料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三、邮件发送指南
A.邮件名称:行政处罚修复+企业名称;
B:邮件正文: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处罚决定文书号、处罚机关名称及处罚事由。
C:发送邮箱:xinyongchangzhi@163.com
联系电话:0355-3035469
信用修复操作指南
